CSI,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犯罪現場調查,這是在美國與台灣都相當出名的影集.
片中大量的運用科學鑑識手法,包括DNA鑑識、指紋鑑定、齒模分析、血液噴濺角度等等族繁不及備載,這些方法都讓看起來會成為懸案的案子偵破,而證據也往往能讓犯人們俯首認罪.
這個影集受歡迎的程度,除了身為最早推出的賭城篇日前在AXN推出第7季外,今年邁阿密篇也要推出第5季,紐約則是第3季.
看看這個,再對照去年大法官提出的決議,真是會讓人很想痛罵大法官一頓.
身為台灣人,大家都知道去年換新身分證,而行政院本來說要蓋指紋才能領,結果經大法官釋憲決議,居然說此舉侵犯人權,因此判定「違憲!」
此議一出,真是讓我大吃一驚,因為沒想到我們的官僚居然跟不上時代到這個地步,真是只能以迂腐來形容.
的確,蓋指紋或許有侵犯人權之嫌,只是台灣現今的指紋資料庫如何?據我所知,是只有前科犯或是役男的指紋,也就是說不分老幼,除了有犯過罪的或是當過兵的之外,無前科者、免役者、尚未當兵者這幾種人全都不在資料庫之內,影集中只要踩到一枚指紋,即使是只有部分,只要缺損不算太嚴重的情況下,那麼一放進全國指紋資料庫搜尋,往往都能找到嫌疑犯的身分.
那麼這項利器,不是可以成為打擊犯罪的利器嗎?可惜官僚們卻說,這會侵犯人權,以我的角度來說,今天就算我的人權被侵犯了,但是只要能對遏止犯罪有益、能對大眾有益,那麼我損失一點權利又何妨?
無奈現今警察們等於空有武器,但卻沒有優良的後援系統,這該不該說是迂腐的官僚殺人呢?--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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