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三重發生件兇殺案,理由是因為,那個女的劈腿,而那兩個男的互相不知道對方。
結果就是A男看到女的和舊愛睡在一起時勃然大怒,拿起大理石衣架打死女的,女的死前向舊愛求救,不料舊愛居然覺得被欺騙而棄她而去,於是女子就被活生生的打死。
當然我不提倡暴力行為,只是這個女的行為卻讓我不禁想到卡門這部歌劇,女主角也是類似這種行為,身邊的情人一個換一個,最後終於因為某任男友受不了她的這種行徑,而把她刺死。
我想說的是,如今她遭此惡運,實與卡門有數分相似,不是也代表自己對感情也該多付點責任嗎?
附帶一提,昨天我看到這個新聞時,忍不住的脫口而出說,卡門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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