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跑過網咖跑過漫畫店書店,然後把沒貼完的小蜜蜂給丟過沒錯。

但我一直自認說,至少我還是有貼,不是完完全全沒貼。

好,這樣有成見就算了。畢竟一部分是我自作孽。

但是今晚這樣說,我真的覺得很悲哀很不爽,因為今天如果妳要依妳主管的權限,直接把我炒了就直接說嘛!何必特地強調說離我們約定的日子剩10天!說出這種話來。

我是有試著去打電話開發,也很努力的去讓自己說的更好,但是誰不會緊張,緊張忘光妳教的話變成不用心??

請問妳的邏輯是什麼?

還要逼問我說為什麼昨天打電話追蹤那個屋主不回報!

我真的不懂欸,而且我覺得身為主管她真的很糟糕,比如說之前她還沒確定我有跑網咖前,憑她自己的臆測,在我的FB留言留個對聯,意思說我跑網咖之類的欺人人欺。

親愛的主管,未經證實前亂放話,我可以告妳誹謗欸!妳懂嗎??就算是事實,我也可以告妳妨害名譽欸!!

亂講話到別的主管跑來問我說真的有貼嗎??

甚至會公然亂說一些話,那種話聽了會讓人覺得說,妳是巴不得全公司知道嗎??

幹,真的超不爽的。

要是她真的把我炒了,我也不留戀得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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